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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114年度臺北市南港區東明社會住宅「青年創新回饋計畫」青創種子第二階段簡報評選結果
2025-09-17 檢視2025-09-17 更新2025-09-17 發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917

發文字號:北市青綜字第11430083611

附件:東明青創種子簡報評選結果1

主旨:公告114年度臺北市南港區東明社會住宅「青年創新回饋計畫」青創種子第二階段簡報評選結果。

依據:本局11487日北市青綜字1143007194號公告及評選說明、114827日北市青綜字1143007851號公告續辦。

公告事項:

一、第二階段評選結果:依114913日簡報評選結果,採總分法排列取前8戶為正取提案,計有8案/8戶為本次正取提案,1案/1戶為未錄取(評選結果詳附件)。

二、入選執行須知:

()入選提案人未來應配合輔導團隊引領其他青創戶執行提案,提案有依現實狀況調整、修改之可能性,或與其他單位、團隊、跨基地青創團隊合作進行。

()入選提案人應配合輔導團隊之安排,參加「培力工作坊」,詳細時間地點將另行通知。

三、入住後檢核機制:

()年度檢核:凡經入選之提案人皆有義務履行規範必要執行項目,本局或輔導團隊將於入住後逐年進行年度檢核。倘期間出席率低、聯繫困難、無執行計畫、執行紀錄及年度資料缺交、執行計畫效果不彰,經本局或輔導團隊建議後應主動回應及說明改善,若未改善致該年度檢核未達及格分數60分,本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下稱住都中心)將於該年度檢核後終止租賃契約並請提案人於公函送達後三個月內騰空房屋交還社宅。

()總檢核:每期簽約租住期限最長3年,於屆期前1個月至前6個月間辦理成果驗收檢核,通過總檢核且符合申請資格條件者得續簽下一期3年之租約,續租期間亦有義務履行青創計畫及接受年度檢核,未通過總檢核或不符合申請資格條件者則不再續約。

()上開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依租賃契約規定辦理。

四、有關未來社宅簽約及入住期程相關事宜,依本市住都中心通知辦理。

五、洽詢管道:

()青創計畫提案內容執行:本局綜合規劃科(02235140781111

()社宅入住簽約及管理:本市住都中心(0225925116376

六、諮詢時間:上班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30分至5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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