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以。貸款人如申貸後如營運良好、資金充裕,得視個別情況向承貸金融機構提出提前還款,以減輕債務負擔。如有送保並可就提前清償之貸款金額請承貸金融機構代為申請退還信用保證手續費。
(二)青創貸款之貸款年限是由青創貸款審查小組進行審查後核定,故事業結束營業後,仍應依原核定年限還款;若未按時繳款,承貸金融機構-玉山銀行或台北富邦銀行將採取訴訟程序向貸款人追繳未還款項。
(三)依臺北市青年創業融資貸款實施要點第十九點規定,貸款人於貸款期間內所經營事業結束營業後,未於事實發生起三日內,以書面通知青年局,未來即使恢復營業,亦不再補貼利息。停業後之利息及還款方式請洽承貸金融機構-玉山銀行或台北富邦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