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臺北市政府青年局

:::
  • 首頁
  • 關於青年局
  • 常見問答
  • [青年留貸] 申請人如於中途轉學、休學或退學應如何處理?如果於寬限期屆滿前休學後復學,寬限期可以延長嗎?
2025-09-09 檢視2025-09-09 更新2025-07-27 發布

()申請人於寬限期屆滿前休學、退學或停止原訓練學校或機構技術學習者,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主動通知承貸銀行。寬限期自休學、退學或停止原訓練學校或機構技術學習生效之日起滿六個月時屆滿。但最長不得超過第十三條第一項所定之寬限期。

()申請人中途轉學,所轉入之學校不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校院者,依前款規定辦理。

()申請人於寬限期屆滿前復學者,得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承貸銀行申請,經同意後,得繼續享有本貸款之寬限期,但最長不得超過第十三條第一項所定之寬限期。

()申請人於貸款通過後,有戶籍遷出本市、轉學,或其本人、保證人有通訊資料變更等情事,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主動通知承貸銀行。另以專技證照申請貸款,於貸款通過後,有轉系或轉至其他學校或機構者,亦同。

歡迎使用小幫手!您可以直接輸入想查詢的臺北市政府青年局相關資訊,我會彙整網站資訊給您喔!
熱門關鍵字: